廖文

“J’accuse!”

哥谭人从不赎罪

summary:

一个故事,给哥谭的孩子们。


1.

我第一次见到蝙蝠侠是在二年级。那几天天黑得早,没人接我,我害怕走夜路,所以抄了小道,结果双喜临门:两个喝大了的小混混看见了我,拔腿就追过来。

我没命地跑,我看见他们有刀。鬼知道他们为什么追我,这里有的是疯子。快跑!我听见自己对自己大喊。我用尽全力奔跑。哥谭的小巷像蜘蛛网一样,我就是被困住的猎物,那两只哥谭孕育出来的毒蜘蛛死死跟着我,脚步声噼里啪啦的震得我脑袋发昏。

我迷路了。我被哥谭黏在了网上。


2.

我本来以为自己会英年早逝,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的男人救了我。我记不太清楚细节了,但那就是一眨眼的事儿。我还没来得及自卫,那两个人就被背靠背绑在了电线杆上。那个男人打扮的怪里怪气,像一只蝙蝠,不过身材不错。我不怕他。

我看向他,他也看向我。

我的直觉说他是个好人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我努力回忆电视上和小说里的情节。

“你要多少钱?我可以以后给你,我现在可以写欠条。”

他把嘴绷成一条线,看起来有点心情不好。

“不用。你该回家了。”

我环顾四周,发现除了天空以外什么都不认识。

“我迷路了,但我记得地址。如果我加钱你可以把我送回去吗?”

他没有对加钱这一提议做出任何答复,只是点了点头。我求他别报警,不然我妈肯定会把我痛打一顿。他又点了点头。接着,他会告诉我路怎么走,但是不能被别人看见他送我。不然可能会有人找我麻烦。

我当时以为他是只有我能看见的守护天使。


3.

从小没人管我,所以我经常跑去我家附近的警局溜达,和警察套套近乎还能蹭点零食。但多数时候他们会把我赶出去,说小孩子不应该在这里。

我撇嘴,看向旁边临时关押处里面的几个嫌疑犯,指出他们也还是未成年。

“那不一样。”一个我很面熟的警员对我好言相劝,我听他们都叫他吉姆,吉姆戈登。

“他们是做了错事才来的。你该回家找你爸爸妈妈。”

“好吧。”

我安静的走了,没告诉他我没有爸爸,也没告诉他我妈一直不在家。过了几天,我照常去GCPD进行巡视,干脆在那里挑了个角落写作业。戈登颇为恼火,假装没看见我,但明显心情不好,因为我没有听他的话。

自尊心过强的成年人。


4.

那天来得很突然。比我预想的早一点。我报警的时候手都是抖的,不知道是因为悲伤还是别的什么,按了六次才按下通话键。

“喂?这里是GCPD。”

我张了张嘴,发现自己什么都没说出来。眼泪把喉咙哽住了。

他们以为是恶作剧电话,挂了。

一分钟后我又磕磕碰碰地打过去,还没等他们打招呼就说,警官有个女人的尸体在我家地上。

我告诉了他们地址,警察来得很快,没过多久警车就到了我家门口。血腥味很重,我刚刚在一直扶着墙干呕。我有晕血症。血腥味和眼泪混杂在一起,我迷迷糊糊地想着今天晚上要多洗一会儿澡才能把味道冲掉。

然后他来了。

吉姆戈登抱住我,那身笔挺干爽的警服和我脏兮兮的衣服靠在一起,尽管我一直在表面上嘲笑GCPD的警服丑的像抹布。然后他拍拍我的背,说:没事了。

他上次拍我的背是为了让我早点回家。

接着,他试图递给我一杯热可可。我马上就忘记了丢脸这回事儿,抱着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把鼻涕眼泪蹭到他的身上。不在乎他是男的女的高的矮的,只是哭。他手忙脚乱的哄我。现在离我第一次被人追着跑已经过去了三年。我现在五年级。他的搭档正全心全意地对犯罪现场看来看去,我也认识他的搭档,那个爱尔兰男人在不久前教过我写数学作业。

“有点麻烦。”

他的搭档在身上擦了擦手,呲牙咧嘴。

“是他杀,见鬼的——那个混蛋!你看这个标记了吗?这是那个连环杀手的签名。”

我不在乎什么连环杀手。我不敢看地上的尸体。我晕血。我不怕尸体,但我晕血。我更怕自己认识那张脸。

我认识那张脸。

要是我不认识那张脸就好了。


5.

由于这桩案子扯上了连环杀手,戈登又通知了一小批人过来,里面有一半我都脸熟。我希望他们认不出我,但是一对哭肿的眼睛并不能改变多少相貌。他们都在进门的第一时间看向我。成年人的眼神很复杂,同情混杂着伤感,惋惜混杂着木然。

我发誓自己不会再去警局写作业了。

过了一会儿,蝙蝠侠也来了,这是三年以来我第一次再近距离看见他。他一定认出我了,因为他在从天而降的时候表情变了变,和三年前我说要给他加钱的时候一样。

“嗨蝙蝠侠。”

我瓮声瓮气地向他打招呼,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。

我的话音未落,一个明晃晃的影子就从窗口翻了进来。我恍惚间以为自己悲伤过度出现了幻觉——

他没穿裤子。

“......你冷不冷?”

这是我对在冬天光着腿的罗宾说的第一句话,蝙蝠侠的表情绷的更紧了。


6.

我很同情失去监护人的自己,但我更同情那个男孩。这是十一月份,可他甚至都没有裤子穿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和男孩并排坐在一起,他晃着腿,看起来在想很严肃的事情,一张脸绷得很紧。这可不好。我叹息,他会变得和蝙蝠侠一样的。

“我的名字保密,但你可以叫我罗宾。”

“噢,好。”

我低头看了会儿地板,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。蝙蝠侠在收集证据,戈登他们在旁边帮忙。

“......我很抱歉。”

罗宾轻柔地拍了拍我的肩。他本来就比我大一点儿,但在那一刻他看起来比我年长十岁。他酝酿了一会儿,不知怎么,我能透过那层白色目镜看见他眼里的悲伤。

“我也经历过这种事......很难接受,但相信我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一切都慢慢变好的。”罗宾对我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,抱了抱我。我伸出手回抱他,努力不让自己的鼻涕沾到他的披风上。他的手很冰,我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,但让人安心。

“相信我,好吗?咱们都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勇敢。没有人能打败你,除了你自己。”他在我耳边轻声说。

“那你能做我的朋友吗?”我也在他的耳边问,声音很轻很轻,只有我们两个能听见。

他说好。

我吸了吸鼻子,松开手,把热可可递给他。

“喝了会好一点,你手好冰。”


7.

在请了一周假以后我照常去上学,但是不再去GCP D蹭空调写作业了,每次路过那里都感觉做贼心虚。同学们好像都知道了这件事,用目光对我指指点点。我假装没注意到他们,成天扑在书堆里。连环杀手被抓住了,听他们说是被蝙蝠侠扔到警局门口的,被打得半死不活,罗宾那次好像也下手挺狠的,可以在罪犯的脸上看到他的鞋印。母亲给我留下了一笔钱,她悄悄存了很久,为的是供我上学,一直可以供到我念完高中。她真怪。我想,她从没和我提起这件事情。

我颇为感慨,自己本来已经做好辍学的准备了。复杂的成年人。


8.

我认识了杰森。

那天回家的路上我冷不丁听见有人在喊“抓小偷”,回头一看,正好看见一个瘦小的男孩抱着三根法棍狂奔而来,估摸着八九岁的样子;他身后跟着一个挥舞着擀面杖的中年男人,看热闹的人给他们让开一条路。这种事儿在哥谭稀松平常。我神情复杂地给男孩让道,他窜进我身后的小巷里,往右跑了。

那个男人气喘吁吁,面色狰狞:“喂,你,你看没看那个小混蛋?”

“噢,他向左拐了。”

我面无表情地说,指了指左边。那个男人往地上吐了口唾沫,拔腿就追。我目送他的背影远去,施施然转身往男孩拐的方向走。我熟悉这块地方,知道右边是死胡同。

他窝在墙边气喘吁吁,我这时候才发现他手里还提着一根撬棍。男孩警惕地看着我,绿眼睛瞪得凶光毕现,我没忍住笑。

“我刚才可是帮你给他指了错的路诶,你就这么对我。”

“我没有钱。如果你报警我就把你敲晕。”

“哎,未成年不骗未成年,我真的没有恶意。”

“那就快滚。”他咬牙切齿。

“你偷了三根面包,会不会吃不完,可能会过期噢。”我没话找话,感觉自己在哄小孩。

“多管闲事。”

巷子很窄,他眼睛滴溜溜乱转,但来路完全被我堵住了。我尽量表现得平易近人。

“喂,我今天还没吃晚饭,我买你一根面包怎么样?”

他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精神病人,掺杂着同情和不可思议。

最后我们还是达成了交易。我没问他找零钱,估计他也没有。我抓着干巴巴的面包,煞有介事地和他握手。

“我是杰森。”他别扭地说。

“很高兴见到你,杰森。”


9.

圣诞节,我失眠了,走到天台上晒月亮。罗宾轻飘飘地跳到我身旁。

“圣诞节快乐。”

他对我说,像一只知更鸟快乐的啾鸣。和两年前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比起来,他长高了一点,而且他穿上裤子了。我一直为此很欣慰。

“圣诞节快乐。”我对他咧嘴笑了笑。他把怀里抱的盆栽递给我。“给你,这是圣诞节礼物。我可能以后不常在哥谭待了,你有什么想倾诉的话,可以把它当成我。”

“我不太会养花。”

“哎,我特地问过,这种花很好养活的,每个月浇点水就行啦。”

“好吧。”我收下他的礼物,惊觉自己没有准备什么能给他的,现在回家里找也有点尴尬,于是在身上一通乱摸,在口袋里翻出了之前在美术课上做的黏土项链,一只五颜六色的的小鸟展翅欲飞。

“这个送给你。”我一通胡扯,“这是我做的平安符,可以保佑你事事顺利。”

他接过了,信以为真,我马上补充:“我不是魔法师所以不一定那么灵......”

“是不是魔法师不重要。”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,“谢谢你。”


10.

在那个圣诞节后我很久都没见到罗宾,常常在这片街道晃悠的杰森也不见了。我曾经一度怀疑那是自己孤独过度的幻想,但小盆栽还好好地活着,提醒我这一切不是梦。我叫那盆小花“gothamite”,和这座城市一样,gothamite。我活得很平凡,平凡人的平凡人生,除了这盆小花还给了我点和都市传说搭边的念想。

直到那条插播新闻的出现。

哥谭的记者一向敏锐。蝙蝠侠换了罗宾这事在几年前就闹得满城风雨。我本来在难得不用打工的夜晚追生活大爆炸,谢尔顿的脸突然就被插播新闻盖住了。我不耐烦地想换台,在看见标题的一瞬间停下了动作。

哥谭的,罗宾鸟的,那只明黄色小鸟的陨落。

我把电视关掉了。我把电视打开,还是那条新闻。开开关关好几次,电视彻底黑屏,我把遥控器扔到一边。

我想起了杰森,那个绿眼睛的凶巴巴小孩,模糊地希望他现在过得不错。听街上的流浪儿讲,他被布鲁斯韦恩收养了;也有孩子说他被蝙蝠侠抓走了。毫无可信度。布鲁斯韦恩和蝙蝠侠都是离我很远很远的词——至少布鲁斯韦恩是。他坐在布尔乔亚高高的宝座上,在这个资本主义的阶级流动社会巍然不动,好像是坐在通天塔的顶端;他们说他是个慈善家,是哥谭之子,是哥谭的光明,而谁又知道这种好看皮囊下的灵魂是什么颜色呢。

布鲁斯韦恩一定心知肚明这一切付出的代价。他们说他在赎罪,通过收养哥谭被抛弃的孩子赎罪,但我绝不信那通鬼话。

哥谭人从不信仰上帝。哥谭人从不赎罪。

不得不说,现实的确和雨果的悲惨世界有异曲同工之妙——瞧,但那孩子不用因为偷面包被关十九年。和几百年前的巴黎相比,似乎一切都还好。这座城市的希望从未消失。

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希望如此。

我默念,看向乌云低垂的天空。

蝙蝠灯今夜照常亮起。


en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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